上海注册基金管理公司有哪些条件? 一、注册资本要求: 基金管理公司的注册资本不敌有1亿人民币,且必须都是实缴的货币资本,根据《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拟设立的基金管理公司的实收资本为1000万元人民币,如果注册的资本没有达到要去是不可以注册的。 二、注册基金管理公司的经营范围: (一)接受其他股权基金委托,从事非证券类的股权投资管理、咨询。(不得从事下列业务:(1)以公开方式募集金;(2)在国家禁止外商投资的领域投资;(3)二级市场股票和企业债券交易(但所投资企业上市后,股权所持股份不在此列); (二)接受其他股权基金委托,从事非证券类的股权投资管理、咨询,不得从事其他经营活动。
(三)非证券业务的投资管理、咨询。(不得从事下列业务:(1)、发放贷款;(2)、公开交易证券类投资或金融衍生品交易;(3)、以公开方式募集金;(4)、对除被投资企业外的企业提供担保。) 经营范围可以是多种,但是必须在经营范围的许可条件下经营业务,不能超出经营范围的规定。 三、其他条件要求: (一)注册基金管理公司的公司章程不但要符合《公司法》的规定,还要符合《证券基金法》的规定。 (二)注册基金管理公司的出资股东必须没有违法的记录,主要的股东还应该有从事证券经营、证券投资或者金融行业的经验,注册出资的资金不得低于3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