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责任公司建立登记,应向公司登记地点的工商局提交下列文件: 1、公司法人签署的《公司建立登记请求书》。 2、整体股东指定代表或许一起托付署理人的证明。 它是指整体股东在股东成员中指定某个成员作为到公司登记机关请求建立登记的代表,或许整体股东一起托付股东以外的人来署理股东进行请求登记注册活动的证明文件。该文件的方法应是托付书,该托付书应由整体股东盖章或许签字。股东是法人的应加盖印章,股东是自然人的,应签署名字。 3、公司章程。 公司章程是公司建立的重要文件,其内容应齐备,符合《公司法》规则的各项要求。 4、具有法定资历的验资组织出具的验资证明。 法定验资组织出具的验资证明是标明公司注册资本实在、合法的证明。具有法定资历的资组织应是经注册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事务所。具有法定资历的验资组织出具的验资证明,应是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事务所出具的验资陈述。资陈述应清晰载明股东人数、出资方法、出资额及该公司在银行开设的暂时帐户。其间以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能或许土地使用权出资的,应一起提交经注册的财物评价事务所出具的财物评价陈述。 5、股东的法人资历证明或许自然人身份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