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设立登记是指公司设立人按法定程序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经公司登记机关审核并记录在案,以供公众查阅的行为。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登记,应向公司登记主管机关提交下列文件:1、公司董事长或执行董事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2、全体股东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3、公司章程。公司章程是公司设立的重要文件,其内容应齐备,符合《公司法》规定的各项要求。4、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现在改革了,如果您是认缴的话则暂时不需要)。
5、股东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股东的法人资格证明是指具有法人资格的单位或企业能证明自己的法人资格的文件。如加盖企业登记机关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社团法人的社团法人登记证等。能证明自然人身份的,应当是《居民身份证》或其他合法的身份证明。6、载明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姓名、住所的文件以及有关委派、选举或者聘用的证明。这里应提交两种文件:一种是载明公司董事、监事、经理的姓名、住所的文件;一种是有关委派、选举或者聘用为公司董事、监事、经理的证明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