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建议书又称立项报告,是由项目投资方向其主管部门上报的文件,从宏观上论述项目设立的必要性和可能性,建议书内容包括项目的战略、市场和销售、规模、选址、物料供应、工艺、组织和定员、投资、效益、风险等,把项目投资的设想变为概略的投资建议。目前广泛应用于项目的国家立项审批工作中。
项目建议书通常是在项目早期使用,由于项目条件还不够成熟,仅有规划意见书,对项目的具体建设方案还不明晰,市政、环保、交通等专业咨询意见尚未办理。项目建议书主要论证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建设方案和投资估算也比较粗,投资误差为±30%左右。对于大中型项目,有的工艺技术复杂,涉及面广,协调量大的项目,还要编制预可行性研究报告,作为项目建议书的主要附件之一。
作用:项目建议书是项目发展周期的初始阶段,是国家选择项目的依据,也是可行性研究的依据。
与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区别:
第yi,含义不同。项目建议书的作用是决策者通过项目建议书中的内容进行综合评估后,做出对项目批准与否的决定。可行性研究报告,是对拟建项目进行技术经济分析的科学论证。
第二,研究的内容不同。项目建议书是初步选择项目,其决定是否需要进行下一步工作,主要考察建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可行性研究则需进行深入的技术经济分析论证,作多方案比较,推荐zui适宜方案,或者否定该项目并提出充分理由,为zui终决策提供可靠依据。
第三,基础资料依据不同。可行性研究报告除把已批准的项目建议书作为研究依据外,还需把文件详细的设计资料和其他数据资料作为编制依据。
第四,内容繁简和深度不同。两个阶段的基本内容大体相似,但项目建议书要求略简单。
第五,投资估算的精度要求不同。项目建议书主要论证项目建设的必要性,投资误差为±30%。
项目建议书的审批权限
目前,项目建议书要按现行的管理体制、隶属关系,分级审批。原则上,按隶属关系,经主管部门提出意见,再由主管部门上报,或与综合部门联合上报,或分别上报。
1、大中型基本建设项目、限额以上更新改造项目
委托有资格的工程咨询、设计单位初评后,经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发改委及行业归口主管部门初审后,报国家发改委审批,其中特大型项目(总投资4亿元以上的交通、能源、原材料项目,2亿元以上的其他项目),由国家发改委审核后报guo务院审批。总投资在限额以上的外商投资项目,项目建议书分别由省发改委、行业主管部门初审后,报国家发改委会同外经贸部等有关部门审批;超过1亿美元的重大项目,上报guo务院审批。
2、小型基本建设项目,限额以下更新改造项目由地方或guo务院有关部门审批
A、小型项目中总投资1000万元以上的内资项目、总投资500万美元以上的生产性外资项目、300万美元以上的非生产性利用外资项目,项目建议书由地方或guo务院有关部门审批。
B、总投资1000万元以下的内资项目、总投资500万美元以下的非生产性利用外资项目,本着简化程序的原则,若项目建设内容比较简单,也可直接编报可行性研究报告。
项目建议书主要内容
1、项目投资方名称,生产经营概况,法定地址,法人代表姓名、职务,主管单位名称;
2、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3、项目产品的市场分析;
4、项目建设内容;
5、生产技术和主要设备。说明技术和设备的先进性、适用性和可靠性,以及重要技术经济指标;
6、主要原材料及水、电、气,运输等需求量和解决方案;
7、员工数量、构成和来源;
8、投资估算,需要说明需要投入的固定资金和流动资金;
9、投资方式和资金来源;
10、经济效益初步估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