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85立方90立方100或110立方散装水泥罐车

  • 起订量
    价格
  • 1~1
    ¥50000/台
  • ≥2
    ¥50000/台
  • 产品名称二手重卡重载大型散装水泥罐拖挂车
  • 产品品牌二拖三粉粒物料散装水泥罐车
  • 总供应量896台
基本信息:
  • 加工定制
    类型
    多用途货车
  • 用途
    平板式货车
    型号
    二拖三散装水泥罐车
  • 驱动形式
    双拖
    变速箱类型
    手动
  • 货厢内部尺寸
    规格
    乘员/座位数
    3
  • 百公里油耗
    标准
    额定载质量
  • 整备质量
    装载
    最大扭矩
    拖挂车
详细信息:

建设工程项目使用本省生产的袋装水泥,按每吨袋装水泥8元标准征收发展散装水泥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使用非本省生产的袋装水泥,按每吨16元的标准征收专项资金。

第十七条 专项资金按工程项目的管理隶属关系预交。由主管机构按工程项目使用水泥总量核定专项资金数额(其中工期超过2年以上的可分期分数额核定),属包工包料建设的,由建筑施工企业预交专项资金;属建设单位购料建设的,由建设单位预交专项资金。

自本规定实施之日起,对未预交专项资金的项目,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得发给《施工许可证》,对已开工的不予办理隐蔽工程验收。

第十八条 已预交专项资金的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后,凭购买散装水泥或商品混凝土的合法发[piao],经原主管机构核准,按下列比例退回专项资金:

散装水泥使用量达到水泥使用总量70%以上或工程主体结构全部使用商品混凝土的,全额退回预交的专项资金。

散装水泥使用量占水泥使用总量30%-69%的,按实际使用量所占比例退回预交的专项资金。

散装水泥使用量低于水泥使用总量30%的,预交的专项资金不予退回。

不予退回的专项资金和预交专项资金所产生的利息,一并转入专项资金